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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父母周刊》(第二期)

2009-03-23 17:00:06 作者:张文质 刘良华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新父母的教育信条:爱因斯坦说,人的品位通过他的业余爱好表现出来。职业生活至多能显示人在才干上的差别,业余生活才能显示人在灵魂上的差别。
今天听了老师的话我也是放在心上,毕竟要为女儿的未来着想,再困难的事我们也要想方设法补救,可能我们比较忙花得时间少,看来纠正孩子的坏习惯迫在眉睫了。
     回到家我就决定下点决心好好改改女儿的坏习惯,我拿出女儿的视力纠正器及叫她写字,并拿出手机来记时,五分钟时间看能写多少。她也不太乐意,要买辣条,我说行。她就开始写了,五分钟18个字,包括拼音。写字姿势改了不少,字也写得不错,速度也提高了一些。之后我叫她继续写她不干了,说我辣条还没买。我说我现在就去买,你继续写,我告诉她我来得的时候她要写到什么地方,她欣然答应。
    于是我到校门口店里买了三袋辣条,回到家她写好了居然还超过不少。我给她打了分数,两次都给她100分。她非常的高兴。然后我要说:“你可以吃辣条了,但今晚只能吃一袋,明天带一袋到学校。”她说好,于是选了一袋,另一袋放进书包,还有一袋放进抽屉说后天吃。在她吃的时候我就跟女儿拉勾,以后每天都要在爸爸的监督下练字。
    我真是没有办法,好说歹说都不行,只能投其所“好”买她喜欢吃的,但这又容易导致以后做事要等价交换。这要控制一个度。不知诸位有什么好办法!
    看来我以后每天要抽些时间监督女儿了,我多么希望女儿能早日改掉这些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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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会孩子三个习惯
【来自:读书 明理 树叶(海燕)的个人空间】
2008-09-02 13:10
一、积极选择 
     有一位女士叫塞尔玛,她随丈夫去从军。没想到,部队驻扎的地方在沙漠地带,住的是铁皮房子,她与周围的印第安人、墨西哥人语言不通,当地气温很高,在仙人掌的阴影下都是华氏125度。更糟糕的是,后来他丈夫奉命远征,只留下她孤身一人。因此她整天愁眉不展,度日如年。没办法,她只好写信给父母。
     好不容易盼来了回信,急忙打开一看,塞尔玛大失所望。父母既没有安慰她,也没说叫她赶快回去,上面只有三行字:“两个人在监狱的铁窗往外看,一个看到的是地上的泥土,另一个看到的却是天上的星星。“塞尔玛反复看,反复琢磨,终于明白了父母的苦心,原来父母是希望她不要总是消极地看问题。
    于是,她开始主动和那些印第安人、墨西哥人交朋友,结果使她十分惊喜,因为她发现他们都十分好客、热情;她又开始研究沙漠里的仙人掌,并做了详细的观察笔记,这时她惊奇地发现那些仙人掌千姿百态,使人沉醉着迷;她欣赏沙漠的落日,感受沙漠里的海市蜃楼。经过这样的改变,塞尔玛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变得使她每天都仿佛沐浴在春光里。
    这是为什么呢?沙漠还是原来的沙漠,铁皮房还是那个铁皮房,印第安人、墨西哥人也都没有改变,因为她的内心发生了改变。过去她习惯选择消极的一面,现在她习惯选择积极的一面去看。后来,她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一本书叫《快乐的城堡》,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积极的心态、积极的选择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任何事情都有两面--积极的和消极的。每个人也都有优点和缺点,这也是两面。既然有两面,就需要我们去选择。我们从早到晚也都是在做着选择的事情,比如出门看见邻居,是微笑招呼还是形同陌路?清晨是立刻起床还是睡懒觉?无数人成功的事例告诉我们,积极的选择可以帮助人树立自信,克服自卑,还可以帮助人克服忧虑和烦恼、调整心态。
    二、独立是做人的前提
    孩子从呱呱落地到将来长大成人、成家立业,是一个从依赖到独立的过程。如果一个孩子过于依赖父母,养成了习惯,对于迟早到来的独立将是极为有害的。有一个故事给我们极大的启发。
    一个猎人,打猎时捡了几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狮子,就把他们带回家中精心喂养。这几只小狮子慢慢长大了,他们生活无忧无虑,有吃有喝,自在幸福。当然,他们都关在笼子里,猎人给他们设计的笼子也是温暖而舒适的。没想到,一不小心,一只小狮子从笼子里跑了出去,猎人到处寻找也没有找到。而其它几只呢?还在受着保护。
    一天,那个猎人外出打猎后再也没有回来,习惯了被喂养和保护的小狮子们最后被活活饿死了。而那只当年跑出去的小狮子呢?它已经变成了一只野狮子。它独自在野外时,饿了自己找食吃;渴了自己找水喝;有了伤,它学会了用舌头舔伤口;遇到敌人,它知道怎样保护自己。正是这种独立的、不依靠别人的习惯,使它在大自然的环境里顺利地活了下来。
    因此,为了孩子的未来,让他们从小养成独立生活的习惯是父母的首要任务,也是孩子真正成长为一个大人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三、强烈的责任心
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一些人责任心很强,而一些人则不然。实际上责任心也是一种习惯性行为,而且是一种很重要的习惯。我国加入WTO以后,首席谈判龙永图在《实话实说》栏目中讲述了一个令人感慨的故事。他到瑞士访问的时候,在一个洗手间里,他听到隔壁小间里一直有一种奇特的响动。由于这响动时间过长,而且也过于奇特,因此不觉吸引了他的好奇。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通过小门的缝隙向里探望。这一看使他惊叹不已。原来,小间里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正在修理马桶的冲刷机构。一问才知道,是这个小男孩上完厕所以后,因为冲刷设备出了问题,他没有把脏东西冲下去,因此他就一个人蹲在那里,千方百计地想修复那个冲刷设备。而他的父母、老师当时并不在他的身边。这件事令龙永图非常感慨,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竟然有如此强烈的负责精神,可以说这种负责精神已经渗透到了他全身的每个细胞、每根神经、每滴血液,已经完完全全成了习惯。
    责任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素质,是做一个优秀的人所必须的。一位大公司的老板曾经讲过这样的故事。有个人来他公司招聘,经过交谈,他觉得那个人其实并不适合他们公司的工作。因此,他很客气地和那个人道别。那个人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时候,手指不小心被椅子上跳出来的钉子划了一下。那人顺手拿起老板桌子上的镇纸,把跳出来的钉子砸了进去,然后和老板再见。就在这一刻,老板突然改变了主意,他留下了来招聘的人。事后这位老板说:“我知道在业务上他也许未必适合本公司,但他的责任心的确令欣赏。我相信把公司交给这样的人我会很放心。“
     现在有些父母不太重视培养孩子的责任心,当孩子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父母总想替孩子完成,希望能为孩子留出更多的时间去学习。责任心是孩子做人、成人的基础,因为有责任心的人,首先要有一定的道德水准,否则他也不可能对事情负责任。责任心也是做事情的标准之一,没有责任心就不可能认真去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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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母要注重用培养习惯来修正孩子的行为
【来自:鄢来平的空间】
 
2008-11-13 16:27
    新华网天津3月27日电(记者 周润健)我们平时常常看到孩子身上的许多毛病:懒惰、依赖性强、不懂礼貌、任性、乱花钱、学习不专心等等,总得大人跟在后面说,有些父母有心帮助孩子改掉这些坏毛病,可就是不见效。
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关颖分析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教育中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治表不治里,没有把劲使在培养孩子的习惯上,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人一生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孩子行为习惯中,家庭教育是渗透力最强的教育,家庭是最好的课堂。
    关颖说,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教孩子做人,做一个符合社会需求的人。在孩子小的时候,父母所能做的就是打好做人的基础,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是孩子终身受益的东西。从长远来看,这个基础打好了,比孩子学知识、学特长对他的一生作用更大,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专家说,大量事实证明,一个人的习惯如何,常常可以决定他的成败。做父母的,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成为教育家,也不必去学那些需要老师教孩子的知识、技能,但是父母必须承担起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责任,这就是学会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
    那么,如何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呢?关颖认为,从“小”做起最重要。一是从小时候做起。孩子在幼儿阶段养成的习惯会在他的行为上打下深刻的烙印,无论是好习惯还是坏习惯,长大后往往难以改变,这就是所谓的“先入为主”。二是从小事做起,不要贪大求全。在习惯培养上特别要注重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以小见大。给孩子提要求要适合孩子的年龄特点,尽量看得见、摸得着,具体、形象、直观。三是从小家做起,好习惯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在家庭中父母以身作则本身就是对孩子好习惯的培养,还要为孩子创造养成好习惯的条件。
关颖强调说,良好习惯不是一日之功,只有在长期反复的训练中才能养成。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必须一竿子插到底,父母要有耐性,要不怕反复。
    改掉一个不良习惯对孩子来说往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要矫正就更要坚强的意志,强化训练。
关颖举例说,有个孩子习惯了自己的学习用品到处乱扔,父母跟孩子约定改掉这个坏毛病。头几天在父母的督促下孩子自己收拾好了,可是到了第五天写完作业已经很晚了,妈妈心疼孩子,又替孩子收拾了,从此之后孩子又回到了从前。也就是说,有了一次例外,就会前功尽弃。所以,即使是很小的事,在确定标准之后,就要严格遵守,不能放松,不要有例外。父母没有“狠”劲,孩子的坏毛病就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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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吵架
【来自:赵跃年的空间】
2008-11-06 21:45
    起先,你不服气,觉得这不是你的错。爸爸也和你一样,一样不服气。
    那么,到底是谁的责任?就让爸爸现在说出来,让大家来评评吧。
    早上,爸爸在叠被子的时候,你在阳台上喊:“爸爸,给我把衣服拿下来呀!”爸爸的被子还没叠好,当然不能放下被子来帮你拿衣服。换了是你,自己的事情做了一半,你愿意停下来吗?何况,你那时的语气里带着“命令”的口吻。
    你看爸爸没过来,自己就急着想把衣服弄下来。你拿着支衣架,不动脑子地或者说是气急败坏地捅。我能想像你那时的心情,因为你没有“指挥”动爸爸。结果,衣服取下来了,你也把那件新买的衣服捅出了一个洞。
    衣服破了,到底是谁的错?
    爸爸说是你的错,因为你没有估计自己的能力,也不加思考地运用方法,更是因为没有等待别人来帮助的耐心,自己一味地想把衣服拿下来弄破的。由于你的这些过错,导致衣服的破损。
    你却说是爸爸的错,你也有自己的理由。当你说出这话的时候,爸爸便饶有兴趣地要听你的理由。你说,爸爸明知小孩一个人没有能力拿下衣服的情况下,对小孩子的请求不理不睬。到底是对还是错?说得多好!我心里一惊,就想着,今天的争论一定要记下来。你接着又说,几次请求后,爸爸依然做自己的事情,爸爸关心他人吗?在得不到帮助的时候,自己尝试一下,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衣服取下来,到底有什么错?
 针尖对麦芒,看着你振振有词地说话,那神情真有意思。说实话,爸爸想笑出来,这样的“吵架”太锻炼人了。
 看起来,似乎大家都有道理,也似乎都有错。其实,我们都在推卸责任。时时地为自己狡辩,没有主动地把责任承担起来。
 晚饭后,当爸爸主动地说出自己不应该只管自己做事,而不考虑别人感受时,你也说出自己的过错,如果没有自己的乱捅一气,也不会把衣服弄破了。
 这是多么有意思的事!的确,在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不会为对方为别人考虑,总是先判断事情是利己还是利他,这是一种自私的,不负责任的念想。
让我们都以此为诫,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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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没收了儿子的橡皮
【来自:柳絮飞扬的空间】
2008-11-12 14:46
    练好铅笔字是一年级小学生应具备的一项重要能力,但我这个作老师的妈妈实在是惭愧的很,儿子的写的字拙于见人。我只好进行“恶补”训练,每周六上午让儿子参加硬笔书法班,每天晚上拿出大量的时间让儿子练习写铅笔字。在练习的过程中,我发现儿子为了写好每一个字,总是不停地用橡皮擦,写了擦,擦了写,写不好再擦,有时直到擦烂了田字格也没写出自己满意的字。时间在写了擦、擦了写中飞逝,我是又气又急。
    在孙校长的推荐下,我看了斯宾塞的《孩子,你为什么不听话》一书,斯宾塞博士用一分钟批评、一分钟称赞、一分钟目标的方法,帮助孩子纠正不良的行为,发展优秀的一面,大胆梦想并努力实现他们。“因为存有大理想,我们热爱生活;因为存有小目标,我们生活得充实。”这是我对小目标大理想的感悟,目标是成功的起点,当你明确了目标,你就找到了奋斗的方向,我们的潜力也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大理想的实现靠的就是小目标的积累。小目标实现了,再设计一个更高一点的、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新目标。
    古人说,“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就是告诉我们目标的重要性。而作为家长,在孩子出现自信心不足时,所能做的就是给孩子创设他能体验到快乐的平台,给孩子以肯定和鼓励,不断地强化孩子的这种认识。但我们不能把目标定得太高太大,让孩子看不到完成的希望而失去信心,要求孩子一次就做好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要把大目标分解,分解成许多具体细致的小目标,这些小目标越细越好,越具体越好。像写字目标可以细到每一个笔画怎样写好,而不要先定位到这整个字。只有先写好第一笔,再写好第二笔,一步步来,才能写好整个字,而不是只想着怎么直接写好这个字。
    于是,在儿子再练字时,我拿过他的橡皮说:“从现在开始,不准再用橡皮,只要认真写好每一笔,就一定能写好每一个字。”儿子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嘟囔着说:“不用橡皮怎么能写好字?”“能”,我坚定的说,“妈妈相信你,只要你写好每一笔,就一定能写好每一个字。”就这样我们娘俩的“战争”开始了,有好几次,儿子想去摸橡皮都被我制止了,儿子“怒视”着我:“真烦人,为什么不让用橡皮?”我仍然坚持不给他橡皮,只是鼓励他:“我的儿子是最棒的。”他只好“无奈”的继续写下去,我在旁边适时的指导着,他小心翼翼地、一笔一划地写着。缺少了橡皮这个拐棍,儿子只能更加“小心了”,但有时也会出现“不小心”的误笔,而他也只能送给我一个“无奈+烦人”的白眼后继续写下去,孩子得听妈妈的,没办法。就这样,慢慢地,他写的字一个比一个好看了,我觉的这场“战争”是我胜利了。
    家长应做到让孩子减小依赖性,就是给孩子一个目标,一个可以实现的小目标,并通过小目标的努力实现,促进大目标的实现。让孩子相信自己是最棒的,找到成功的自信。坚持下去,该尝试的要去尝试,包括失败的体验。如果有意无意地形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惯,则必须尽快痛下决心甚至需要用“随时强制”和“随时警觉”的办法加以改正,直至彻底改掉坏习惯,养成与之相反的好习惯方才罢休。好习惯的养成和坏习惯的改正,年龄越小越容易,时间越早越有效。好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受用;坏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吃亏。
    由此看来,“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孩子的可塑性很强,关键是父母得耐着性子,慢慢地与之纠缠,千方百计磨平其“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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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儿子是这样喜欢上读书的

 
【来自:李国胜的空间】 2008-11-09 00:57
 
    记得儿子小时候对电视极为痴迷,尤其是喜欢看各种动画片。他简直是央视少儿频道的铁杆粉丝。早上,他是家里起得最早的,常常是5点多钟便一骨碌爬起来,直奔电视机前,因为那个时段正好有一个动画片开播,他的生物钟与那动画片非常地谐调一致;晚上,他也总要看到9点多钟,才会去上床,因为那个时段各个频道的动画片均已播完。
    现在,儿子与书籍成了亲密的伙伴。每天中午回到家里,在我着手做饭的时候,他总会钻进书房与书亲密接触;午饭后,是我铁打不动的午休时间,他却从不愿小憩片刻,多半会手里捧着书看到我醒来;即使是上厕所,也养成了一个颇为不雅的习惯,手里总要拿着一本书。虽说不雅,但爱读书终归不是坏事。
    是什么原因使儿子喜欢上读书的呢?我认为有以下两点:
    一、通过“和平演变”,成功地缴了“看电视”的械。上了三年级以后,我意识到看电视的危害,便与儿子商量:“现在,你已经长大了,已经上三年级了,光看电视可不行,多浪费时间!再说,长大了就应当做大孩子做的事,每天看动画片,多弱智呀!”我故意强调“动画片弱智”,是为了激他一下。他开始不服,我便说:“那现在让你每天看《天线宝宝》如何?”他便笑了。借此机会,我接着说:“这样吧,周一到周五是上学的时间,我们家在这段时间里不开电视,爸爸、妈妈首先做到,如何?”他点头同意。既然已经承诺,他便不好再反悔,从那以后,周一至周五,他真的不再提看电视的事。慢慢地,周六、周日对电视的兴趣也锐减。我家少了一个“电视迷”。
    二、营造读书环境,手牵手拉他上“读书”之船。一个人的精力总要找个地方释放,不在这里释放就在那里释放。成功地剥夺了“看电视”的权力之后,儿子的生活便出现了空档,此时,正是拿书籍来填充的好时机,我怎能错失良机。于是便有意带他到学校的阅览室,有时也给他买一些书,还给他讲了许多读书的好处,教给他一些简单的读书方法。书籍毕竟是有趣的,尤其是没有了电视之后,书籍的魅力便逐渐显现。在儿子读了三、四本书之后,他就开始着迷于那散发着墨香的书页之中。今年暑假,我给他借了8本青少年版的世界名著,他全部读完了。开学后,他的阅读速度明显提高,在近两个月里,他已经读了十余本书。
    从这件事里,我体会到:①一个人总会有感兴趣的东西,非此即彼。希望孩子有什么样的兴趣,家长的引导很重要,要尽早引导其入轨;②家长的示范作用很重要。想要孩子不看电视,家长就要首先做到不看;想要孩子热爱读书,家长就要先钟情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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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元的阅读
2005-12-27 09:05   【来自:子虚的空间】
    不少基础学校师生,常会把阅读之功过尽数归于语文。
    我上高中时,不止一次在课堂上听到数学老师数落做错了题的同学。“不明题意,典型的不明题意嘛!你们的语文是怎么学的?”在这些教师眼里,学生“读不懂题”的责任当然该归咎于“语文没学好”。其中,应该还包含着一句潜台词――除“审题”以外,数学是不需要“阅读”的;反过来说,“阅读”对数学的唯一价值,就是“审题”。
    数学,除了课本、参考书,练习册以外的书要不要阅读,答案当然是要。从学理层面考量,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但事实上,不只数学,很多学科的老师都不很重视学生的阅读――课本之外的学科阅读。我感觉,整个中国基础教育界,没几所学校真正认识到了这个问题。
    国人习惯于把从小学到博士的各个学习阶段统称为“读书”。可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我国师生心目中,“书”的外延已变得越来越小,客观上,形成了“书即等于教科书”的荒谬等式。1990年代以来,托“人文精神”之福,语文高考题基本“脱离”了教材,构成了对“教材为本”现状的有限颠覆。但在其它学科,动静还不很大,“教材就是一切”的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被打破,学生的阅读面依然非常狭窄。
    近年来,“3+综合”考试模式的出现和定格,体现着政府意欲改变“遴选标准”的初步努力。不难推测,该项改革举措将会得到持续的深化和延伸。也就是说,“读书”将不再被视同“读课本”。即使从纯粹功利的单向度的“升学率”角度考量,狭隘的“读书观”也是短视而有害的。
    新课标提出学科教学“三维度”说,首先说到的就是“情感态度价值观”。我看,阅读的首要使命,就在于构建和强化学生这方面的素质。技术社会,人文缺失,需要突破和改变。但这种改变只靠语文一门学科能够完成么?答案很简明:不能。生物学科自然会讲到昆虫,但教科书强调的焦点在于“有用”而非“可爱”。哪本生物学著作极尽了昆虫的可爱呢?我想,起码可以读读法布尔的《昆虫记》。物理课本提及伽利略及其科学实验,但并没有足够的篇幅涉及一组因果关联――作为一个崇高的人然后作为一个伟大的物理学家,更没有机会阐明前者作为后者的必要条件而存在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如此,科学以及科学家的价值,在学生心目中,便分界为“有用的”抑或“没用的”两种。人成了“科技进步”的工具,而非作为目的。长此以往,科学技术的异化必将愈演愈烈,走向“盲目的科学”绝非危言耸听。
    能自然唤起人对事和物的莫大兴味的,还是人――处于事物之中人的作为与格品。而我们的很多教材,基本上完成了对“人格因素”的完全剥离。所呈现的,往往是作为“结论”的科学成果,其中,无暇提及或很少提及其中的艰辛历程与天才想象。以“科学化”的名义,彻底将科学“物化”为一堆冷冰冰的与心灵无干的物件。其实,平凡工作中对那些琐屑的细节的捕捉,才是科学家获得成就的关键。我们现在知道关于原子核密度与质量的基本概念――核的体积还不到原子体积的一亿分子一,却占据了整个原子质量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五以上。如果设想一粒蚕豆全部以原子核组成,那么它的质量就会达到一亿吨!“原子核发现”与卢瑟福的天才想象分不开,1911年他提出原子的“太阳系模型说”――原子的中心有一个带正电、体积小、质量大的核,核外空荡荡的天空里有一些质量很小、带负电的电子在围绕它运动。现在说起来简单,当时卢瑟福和他的多位学生助手得出这个结论可一点也不简单。在绝望的边缘坚持实验,是什么支撑着他们信念不倒?我看来,这比科学成果本身更有价值。
    多元的阅读,不只意味着基础学校各学科都存在着教材以外的阅读使命,更意味着跨学科综合阅读的无限必要。“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其他人自由发展的前提和条件。”这么“自由化”的言论出于何方?《共产党宣言》卷末语。用马克思的标准去衡量中国历史,你自然会对中国是否存在过“封建社会”产生严重怀疑。读了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之后,你会不由自主地从“技术层面”看待一个王朝的兴亡,而不会只用“阶级斗争”一根筋来解读。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发现,竟然从“手拿冰棍时冰棍温度为什么不会越来越低并导致手的的温度越来越高”这样一个无事生非的念头发轫,居然出自一位军官的业余兴趣。哦,用化学家普里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解释中国的改革开放,比很多政治理论都管用!
    既然,教育的外延等同宇宙,囊括所有时空,包含整个文明,那么,孩子们的视线自然不能囿于一处。秉持一种无限开放的观念策划并实施多元阅读,乃当代学校和教师的本分和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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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只眼睛读书
2008-12-09 17:54  【来自:暮临三江的空间】
 
    雨果说,会读书的人有两只眼睛,一只眼睛看纸面上的文字,另一只眼睛看到纸的背后。也就是说,要透过语言文字读懂背后蕴含的意思。要让孩子们看到纸的背后,我们自己首先要读懂它的“背影”,以丰富文本,让文本焕发光芒,让文本体现其真正价值,也让孩子们能真正阅读文本。
   用心体验  感悟文本
     《生命的林子》写了玄奘在方丈的开导下,放弃了去偏僻小寺的想法,决心在法门寺潜心苦修的事,从而揭示了“一个想要成才的人是不能远离社会这个群体的,就像一棵大树,不能远离森林。”的哲理。文章文字清丽,语言优美。但要引导孩子们更好地领悟“人的成长不能离开社会群体”的意思,却有一定的难度。
    古人言,文以载道。“道”不可多言,唯有顿悟。怎样顿悟?凭借语言文字。因此,教学时,我先通过理解词语引领孩子们读懂林子的生命、法门寺的生命、僧侣的生命、大树的生命、森林的生命、玄奘的困惑,玄奘的顿悟、个体的生命和群体的生命。从中国传统的景观文化看,我们知道:名山必有名寺,而名寺出名僧,香火鼎盛,人才辈出。这就是林子的生命,郁郁葱葱;这就是社会群体的生命,欣欣向荣。玄奘急于出人头地,以为遁出繁华,自己就苍盛。那只是偏于一隅的旺盛,是井蛙的天空,是大树的生命,孤独的生命。没有对照,没有呼应,看到了只有自己。走出自己,大树外还有大树,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而只有在林子里、法门寺中,才会对比自省,才能扬长避短,才知竞争拼搏。面对明镜,根植沃土,才蒸蒸日上。这才是生长于社会群体中的个体生命。有一天,当玄奘发现自己无法在这片沃土里汲取更丰盛营养时,他就想突围,去寻找,寻找一个比法门寺更具有生命力的地方。他出走,翻越天山山脉,翻越帕米尔高原,翻越兴都库什山,来到佛教圣地——印度。在印度,他一路讲经,一路学习,一路斟酌,多年之后,写出《大唐西域记》。要知道,“连外国历史学家都承认,没有中国人的这些著作(还有法显的《佛国记》),一部佛教史简直难于梳理。甚至连印度的普通历史,也要借助这些旅行记来填补和修订。”至此,孩子们心中应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林子,对生命,应都有自己的领悟。
   深雕细刻   超越文本
   《船长》一文讲述了“诺曼底”号轮船遇险之际,哈尔威船长沉着冷静指挥60名船员和乘客脱险,而自己与船一同沉入大海的动人场面。刻划了哈尔威船长忠于职守,履行做人之道的高尚品质。
    全文文字浅白,易于理解。但孩子们对哈尔威随船徐徐沉入深渊疑惑不明,是啊,他有时间有机会逃生,为什么还要与船同亡呢?舍己为人,为人能不舍己,多好。舍己是不得以而为之,哈尔威船长是有意“舍己”,说是舍己为人,总觉得有点牵强。难道是雨果大师糊涂了?不是,那他为什么这样写呢?难道那个年代某种影响、某种精神根植于大师的脑海里?这又是什么精神呢?这一连串的问题,值得深研。于是,我查阅了当时一些史料,发现“在啥尔威船长那个年代,从事航海事业的人把船等同于自己的生命,一位船长与船共存亡,是一种原则,一种职业道德。”虽有眉目,但隐约觉得又不够充盈,这可关乎一种原则,一种职业道德,一种生命,甚至是一种文化。要知道,这可是大师们探讨的话题,孩子们能懂吗?何况仅凭这几句史料,就能让他们诚然信服幡然领悟?如果他们嘀咕:“那个年代怎么会这样啊?多傻啊!”我又作何解释?思忖良久,不知怎得,就想起一些人一些事:才华横溢的屈原义无反顾地一头扎进汩罗江,至今人们还年年包粽子以示怀念;满腹经纶的王国维悄悄走进颐和园默然投进昆明湖;董存瑞拉响顶在手中炸药包时的那一声震撼人心的呐喊;在熊熊烈火中毅然不动的邱少云,他那比烈火还炽热的眼神------还有那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至此,孩子,你还会说哈尔威船长傻吗?你还会觉得哈尔威船长随船沉入大海不可思议吗?你是不是有点明白了?虽然老师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孩子,这是一种生命,但又超越生命。请记住这一幕幕生命场景,当你读了很多书,当你走过很多路,也许会明白:珍惜生命不仅仅只是为了保全,生命应更富有意义。
    铭刻于心  升华文本
    《莫高窟》描写敦煌石窟的彩塑、壁画和藏经洞,向我们展现了一幅中华民族浩瀚的历史长卷。读之令人豪情涌动,荡气回肠。教学此文,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孩子们,让我们踏着一路沙尘,去敦煌石窟,深深瞻仰这一尊尊彩塑,细细欣赏这一壁壁壁画,静静漠拜这一箱箱经卷,用心去读,你看到了什么?2、根据孩子们的回答,依次板书课文描写彩塑、壁画和藏经洞的词语,写满满一黑板;3、这还不够,孩子们,千言方语话不尽敦煌,那就用我们的心静静地细细地读这一张张图片吧,说一说你心中的敦煌,说出你心中的自豪;写一写你心中的敦煌,写出你心中的骄傲。4、当孩子们还沉浸于千年的辉煌时,我猛然伸手在那满满一黑板词语中迅速有力涂了三圈,圈圈带叉,尔后沉默;5、当孩子们惊愕不已时,我说了,声速缓慢,表情严峻:一个目光呆滞,目不识丁的王圆道士,举起那把蘸满白灰的刷子,一遍遍刷向这一面面瑰丽的壁画,随即千年的笑容变成刺眼的亮白;他抡起那柄锈迹斑斑的铁锤一次次砸向这一尊尊绚丽的彩塑,随即千年的婀娜化成琐屑的泥巴。没有人呵斥,没有人制止,这里是他的宅院,这里是漠漠沙丘,清朝离这儿太远。沙尘滚滚,他挥挥手,与那一辆辆装满千年经卷的车子惜别,车子不是驶向清朝的省城,而是开向伦敦、巴黎、东京------6、孩子,用心读这些文字吧(出示余秋雨《道士塔》的相关段落),你想对王道士说什么,你想对清朝政府说什么,你想对外国掠夺者说什么。写下来,大声地告诉他们;7、孩子,把恨咽入肚中,一位日本学者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骄傲中的耻辱,耻辱中的骄傲,孩子们,彩塑“可以”被敲碎,壁画“可以”被抹白,经卷“可以”被掠走,但中华民族的劳动人民智慧结晶汇聚成的文化永驻华夏大地。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感悟是不可替代的。教师对文本的理解只能以丰富的语言材料呈现给孩子们,让他们自己去阅读、领悟、超越、升华。而我们要做的只是组织、引导、拔正。“言传”也许会偏颇,而“意会”才是顿悟,只有在一次次的“意会”中,才能正确体会文本所赋予的生命含义。
 http://blog.edu11.net/space.php?uid=2035&do=blog&id=152700


 
3、从读者到作者
2008-12-10 21:20   【来自:雒宏军的空间】 
 
    结识《读写月报 新教育》杂志的时候,一心做个好读者,从来没有想过向杂志投稿,这和阅读其它报刊时的心理完全不同。为何这样想?我也问过自己。最主要的原因大概就在于她过于细节,过于真实,过于厚重,很多文章读过,会颠覆你的观念,杂志放下许久,心中却还和那些人物纠缠在一起,无法释怀。有网友说,“读这些案例,会惯坏读者的胃口。”我的胃口一直很好,却让我收了“野心”,不投稿了吧,就做个读者。
    做了读者,就随意起来,读着读着,有共鸣,有想法,有看法,于是就在博客上涂鸦,又贴在教育在线论坛,纯属自由发言,一吐为快。不想编辑小狐有心,选了几段,就用一根线缀了起来,起了名字,发表在第十一期了。由读者成了作者,于我来说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但是由《新教育》的读者成了作者,这却是第一次,心中窃喜,打个小结,记录于此。     
  
    与《读写月报 新教育》同行的日子
  
     为什么读书?
     周迪谦老师的文章《醒后》,忽然想到了读书问题。
     虽说以前也有读书读报的习惯,但是是什么都看,什么热闹就看什么,只能算是消遣而已。真正的阅读,也许只能从近三、四年开始。边看边想,边想边做,竟然沉入其中,不可自拔。于是,我就认为读书应该是一种工具,是为了增长自己的知识,使得自己博学、精通,为课堂、管理服务。
可是,看了《醒后》,却有些怀疑了,以前自诩的读书竟然也是非常功利,其实只是了解了读书的皮毛,因为功利,就错过了好些风景,读书的目标过于集中于教育教学这一块,缺少了丰富的选择,宽阔的视野。
    读书为何?不是为了博学,而是为了做人。对教师来说,读书就是为了体味人生的精神财富,发掘人性的心底光辉,了解人间的普世价值,通过教育教学,把这些凝结着人类最美好的东西传递给学生。说传递是不准确的,应该是通过教师的阅读,形成自己的人格,继而影响学生。
    用周老师的一段文字来结尾:我总觉得自己是进入了更高的境界由原来的重动机到现在的重效果,有原来的看50米到现在的看100米,由原来的价值单一到现在的价值多元,由原来的愚爱小爱到现在的智爱大爱......
    这样,也许才是读书的最高境界。
     
    老师,你被爱过吗?
    教师是个需要爱心的职业,没有了爱,教育就空荡荡的,所有的内容都要打折,甚至被怀疑。家长希望教师在学校爱自己的孩子,学校希望教师热爱自己的学生,老师们也都尽可能的挖掘着心底的爱,把她奉献给学生,奉献给自己的职业。
    然而,坏消息越来越多。教师辱骂学生,学生不堪忍受,寻了短见;学生被体罚了,受伤了;学生上课打架,教师视若不见;地震来了,撇下学生,自己先跑了。等等。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教师失去了爱心?甚至连自己的基本职责都难以履行?
    今日,读看云(薛瑞萍老师)的文章,题目是《爱,需要回流》,方才有所醒悟。
    她说:“爱需要回流。以爱和付出为职业的人,格外需要得到关爱与温暖。你怎能期待一处从来自承受黑暗和寒冷的冰的所在,居然可以开出美丽的花朵?你怎能期待一个终年辗转于疲倦、被动的磨盘之下,终年挣扎于上级挑剔、同行竞争、家长苛责、学生顽劣的荆棘丛中的孤独无力的人,竟然可以——竟然可以一直付出有力的爱?”
    教师心灵就是爱的泉源,它需要呵护,如果心灵成了荒漠,哪里还可以流出汩汩清泉?当我们一再要求教师具有爱心的时候,我们就要想到,教师的心灵是否得到过滋润,有没有爱的回流。
    学校的管理制度人性化一些,同行之间不是你死我活的竞争,而是良好的合作,家长尊重老师,为老师付出的劳动能够轻轻说声“谢谢”,学生懂得回报,懂得关心老师,学会爱老师,而不仅仅是被爱。有了爱的回流,老师的心就会温暖起来,自己温暖了,才能温暖别人,有了爱的回流,爱才能源源不竭,从老师的心田流出,浇灌学生成长。
    教师,你被爱过吗?
 
    江湖规矩与社会规则
   《关于阿良》中,一个几乎无可救药的孩子,最后竟然考上了大学。事例本身就充满了传奇色彩,你不得不想去弄清其中原委,一下子就勾起了阅读者的兴趣。
    然而,故事不是按照常规的想像来展开的,比如班主任苦口婆心,家校合作,情感动人,最终以爱心打动了学生。能够放在《新教育》上的文章,想来剧情也绝不会如此落入俗套。
    班主任用的是江湖规矩解决了问题。从上任伊始踹门的那一刻就开始了,教室门锁的眼被堵上了,在全班学生的注视中,他一脚踹开了教室门,完全没有按照常规出牌。到了“取下眼镜,一拳把他打得‘砰’的一声撞在门上,然后伸手抓住他领子恶狠狠地说......”,这时,就达到了高潮。大圆满的结局出乎意料,似乎又在意料之中。
    何谓差生?就是所作所为经常与学校规范、社会规则背道而驰的学生。当然,在目前应试压力之下,教师难免戴上成绩的有色眼镜来看待学生。但是作为一般原理,这还是讲得通的。学生为什么这样做?原因不尽相同,比如阿良,起初只是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表达对父母离异的不满。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学生习得这些规则,然后回归社会。江湖规矩也是一种社会规则,但是和社会主流规则还是有些区别,作为教师应该敏锐的意识到这种区别,并且在教育中加以引导。遗憾的是案例中阿良的问题恰恰是依靠江湖规矩解决的,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没有纠正,反而强化了阿良对江湖规矩的认同。
 
    学生应该“成”什么?
    在《新教育》第四期上读到了刘冠军老师的文章《成虫》,和顾先生的呼吁有异曲同工之妙。《成虫》讲的是一个叫付伟的孩子,他头脑灵活,天生乐观,热爱劳动,尊敬老师,喜欢帮助老师做事,要说缺点,就是对学习没有兴趣,成绩很差。老师试图去改变他,提高学习成绩,最终还是没有多少长进。最后,改变的是教师,刘老师总结道:“看来,世界上的学生千千万,想一律让他们成功、成名、成家是不现实的。可惜的是普天下的父母,无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普天下的老师无不望自己的学生成材、成功。然而,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其实成虫也不可拍,春蚕可吐丝,蚯蚓可松土,蜜蜂可授粉,只要不当寄生虫,做一只快乐的虫子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学生应该“成”什么?在父母的眼里,是成龙、成凤,教师眼里就是成功、成材。归根到底,就是成为众人眼里的功成名就者,成为“人上人”。古语云:“吃得苦中苦,方做人上人”,这是我们的教育传统。为什么读书?因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这样粮食有了,黄金有了,美女有了,读书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唯独缺少一种眼光,就是成为自己。
    在成绩至上的评价体系中,付伟即使在其它方面做的再好,也是永远进不了三好学生行列的,在学校里,他还要被贴上“差生”的标签,在一次次各种各样的检测中不断被羞辱,被逐渐夺去自尊与自信。付伟的聪明之处在于,他知道自己的不足,通过和老师接近,尊敬老师,帮助老师做事,通过勤快的双手与双脚弥补着自己的不足,因此谋得了自己的生存空间,甚至迫使老师改变了想法。更多的像付伟这样的成绩不好的学生就没有这么幸运。
    学校具有促使学生个体社会化的职能,要使学生成为具有现代理念和法制观念的现代社会公民,还有促使学生个体个性化的功能,学生具有健全的人格,还包括学生个性的发展,特长的发挥。学校这些职能的实现,首先就意味着对学生个人的尊重,对学生个性的尊重。学校的评价制度是一个指挥棒,深刻的影响着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如果三好学生只剩下一个成绩好,势必导致教师眼中只见成绩,不见其它。这样,学生发展的完整性被割裂,个性被忽视或者消磨,最终使教育失去了德性。
http://blog.edu11.net/space.php?uid=80&do=blog&id=153745


4、该怎样继续仰望星空?!——《在与众不同的教室里》读后2
2008-12-11 11:14       【来自:李华的空间】
 
     莱福.艾斯奎斯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间教室(56号),年复一年地教同一个年龄段的学生长达20多年,以其卓越的坚守证明了“一个人能够在最小空间创造出最大的奇迹”。我羡慕莱福.艾斯奎斯有着美好的教育理想,更加敬佩他坚定不移的信念和为了理想而奋斗的百折不饶的行动。
    “坚守”,多么执着的一个词。“在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的学校管理体制下,艾斯奎斯艰难地闯出了一片天地,他的想法或许并不比其他教师高明多少,只是他坚持做下去了。”能做到特立独行的坚守,那是需要钢铁一般的个人的意志和卓尔超群的毅力和勇气啊。
只是不知为什么,从小开始对很多事情我的思维总是习惯性地进行批评型反思,很难人云亦云。
     在我看来,以我们这样的国情,要做到这样的坚守几乎是不可能的,比如学校允许你二十年都占据同一间教室,如果莱福.艾斯奎斯后来名气大增,学校会尊重名教师的特殊要求让他始终呆在56号教室可以理解的话,在莱福.艾斯奎斯初出茅庐的时候,学校就支持他这个要求令我不得不佩服这所学校的远见卓识。在我们的学校,所有的教育资源都是统一调配的,教师本人不可能有“我一定要在那间教室”的主动权,就此一项,莱福.艾斯奎斯是幸运的;再比如二十年都教同一个年级,教材可以熟悉得倒背如流,可以把大量备课的时间省出去进修文学、艺术、绘画、体育、礼仪……以全能教师的姿态获取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支持,这在我们的学校同样不可思议。应试教育的时代,即使在小学,学校、教师也要为升学率烦恼焦虑,更何况我们中学;即便是我们的素质教育“高调”唱响、“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看似“轰轰烈烈”、“旗开得胜”的今天,几乎每一所中学都依然把升学率和中、高考看成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许多的教育主管部门也都“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以“两张皮”来应对理想与现实这一对矛盾。
    要20年都在同一间教室教同一个年级,至少在目前、在当下、在我所处的环境中,我看不到任何可行性…… 我想我们可以仰望星空,但不能不兼顾脚下的路。
在1+1读书俱乐部读书伊始,那一本本的教育名著开启着作为教师的我的心智。每读一本,我的眼前就仿佛打开了一幅从未见过的精美画卷。在这里我发现自己不仅仅是在仰望星空,甚至是触摸星空,揽星入怀。然而,离开那个特定的空间,岁月和现实以其难以抗拒的力量无情地嘲弄着、消磨着继而吞噬着美好情景,让你放弃理想、麻木不仁。现实的崎岖和坎坷超出想像,即使小心翼翼行走都可能跌跤,如果不顾一切地仰望星空,就算方向正确、目的地明确,但脚底下的沟壑叠嶂、万丈深渊可能因为你的不慎,轻则头破血流、重则粉身碎骨。如果此时还有理想,还期望自己像莱福.艾斯奎斯那样“特立独行”的“坚守”,那可真是罕见。
    我是在为自己无法像莱福.艾斯奎斯那样“坚守”在寻找借口吗?
    我该怎样继续“坚守”着仰望星空?!
http://blog.edu11.net/space.php?uid=74&do=blog&id=117103

 


1、教师也要学做家长
                徐洁 
 
2008-12-08 08:51   【来自:山百合的空间】
                     
 
    有人说,在教育自己的孩子这件事上老师是“灯下黒”,对别的孩子有耐心,好脾气。对自己的孩子则不然。有的老师说,在学校已经说了很多话,回家后,对自己的孩子,懒得再多说话,好脾气也没有了。指导孩子学习,一遍尚可,两遍声音就高起来了,第三遍简直要咆哮了。
    我在电视里看到一个专题片,说夫妻双方都是教师,而他们的儿子却成了“双差生”。
    刘良华说:研究教育学的人,很可能不会教育自己的孩子。这是常有的事。
    这是实情。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对待儿子也有不耐心的时候。对学生是不能体罚的,而对自己的孩子,发起火来确实也就“打屁股”。
    做教师的人,往往认为自己在教育方面是有所专长的,故而不善于向别人学习教子经验。时常又有人向教师请教教育方法,这又助长了教师自己的自我感觉良好。其实,仔细体悟,“教师”与“家长”这两个角色虽然有相通之处,但是却很不一样。一是环境氛围不一样。一个是在工作环境下,一个是在家庭环境中。有的人或许与同事可以很好相处,但是在家里,对亲人却可能脾气暴躁;二是学习培训不一样。有这样那样的学习班、培训班告诉怎样去做教师,却几乎没有人培训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家长;三是责任义务不一样。教师负责的主要是学生的在校生活,以学习为重。家长对孩子的管理却是全方位的,吃喝拉撒都有。由此,可以分析出,即使是一位优秀教师,也不见得是一位优秀家长。
    我曾有一个错误观念:教师学过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就不必再学习做家长了。在这个观念的指导下,儿子长到11岁了,我几乎没看过家教类的书。不看还有一个原因是认为很多这样的书出于经济利益粗制滥造。书店内,除了习题类书,就是家教类书居多。儿子还没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我参加一个来头很大的报告会,当时那位报告者慷慨激昂地讲了很多话:罗森塔尔效应,赏识教育,不溺爱孩子等,听起来让我感觉非常耳熟。报告结束后就开始卖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书。从此之后,我对这样的报告会有一定的排斥感。在儿子上幼儿园的时候,园里也专题为家长举办过一次报告会,据说作报告的是北京来的专家,我不感兴趣,没去参加。儿子的爷爷兴冲冲地去了,回来后说,有一位口才很好的小姑娘讲得很生动,他自己也被感动了,买回一套《21世纪家教》。老人家把书送给我看,新颖的书名,漂亮的包装,内容却不敢恭维。我一直把那两本书闲置在书橱里,从没有仔细阅读过。
    儿子读小学时,我从来没有刻意要求他在学习方面怎样,也从来没有逼迫过他学习形形色色的学习班,孩子一直快乐地成长。儿子读初中后,功课增多,竞争加大,面对的困难也增多。上初一后的一次家长会,听到班主任对家长的一些要求,以及与其他家长的交流,让我感受到做一名优秀家长确实是一门了不起的学问。我了解到有些家长的教子艺术和他们在孩子身上倾注的心血以及他们自身对孩子的榜样作用,这让我的思想发生了改变。
    我的思想从封闭走向开放,我开始通过网络、书籍与别人交流等多种渠道学习做家长。我买回了家教类书籍认真研读。翻看之后,受到了一定的教益,也发现质量仍然不令人满意,良莠不齐。但是,我认为如果能从一本书中得到一点启示,有一点可以借鉴之处,书买得也值。网络上的知识更是五花八门,需要自己去悉心鉴别。
    教育孩子,家长还得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慢慢地去感悟,仅凭读书是不行的。
李镇西说:教育孩子的过程就是家长自身成长的过程。成功的家庭教育总是孩子与家长共同成长的教育和自我教育。
    家长加强自我修养是为孩子负责的表现。在儿子的成长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在知识能力,为人处事,性情修养等方面都学到了很多东西。
    我认识到家长要尽量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与亲情也是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保障。人生是孩子自己的人生,学习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父母有帮助孩子的责任却没有干涉孩子自由的权利。因此,家长必须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做事。家长不要寄希望于靠孩子去弥补自己人生的缺陷或者去实现家长所没有实验的理想,这对于孩子来说是不公平的。
一点感悟而已。做家长是一门艺术,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http://blog.edu11.net/space.php?uid=799&do=blog&id=152328

 
2、写作:语言与存在
2008-12-09 20:22  【来自:梁卫星的空间】
 
    1、首先从昆德拉说起。
    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米兰·昆德拉塑造了一位极其重要的人物:卡列宁。不过,这位与列夫·托尔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妮娜》中的主人公安娜丈夫同名的人物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狗,一条母狗。这条狗的出现源于托马斯寻欢作乐的善良天性。在女性肉体中漂流不息的托马斯为了让自己的妻子特丽莎在自己辗转于其他女人床塌的日子里不至于过分忧郁痛苦,也为了表示自己的愧疚,特意为特丽莎买来了这条狗,为了向前辈大师略表敬意,托马斯没让这条狗叫托尔斯泰,但也没听取特丽莎的意见,让这条狗叫安娜,而是把安娜丈夫的名字卡列宁赐予了这条狗。托马斯这样做是有理由的:他认为母狗一般是亲近男人的,而公狗则喜欢亲切女人。为了让狗亲近特丽莎,代替自己完成陪伴她的责任,他让这条母狗有了一个男人的名字,似乎一条母狗有了男人的名字就会违背自己的生理天性,真的雄性化,成为特丽莎的忠实侍从。这样的逻辑似乎很偏颇,然而事实证明,托马斯成功了。他如愿以偿,让卡列宁成为了特丽莎悲凉命运中最为重要的安慰。也让卡列宁与特丽莎在灵肉分裂的现代社会里一起谱写了一曲最后的田园牧歌。
    我时常想起昆德拉笔下这条名叫卡列宁的母狗,不能不惊叹于大师天才的创造力与想象力。是什么导致了这一笔天才的创造与想象?昆德拉本人给了我答案。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第二章第一节开篇有这样一段话:
    一个作者企图让读者相信他的主人公们都曾经实有其人,是毫无意义的。他们不是生于母亲的子宫,而是生于一种基本情境或一两个带激发性的词语。托马斯就是“Einvnal ist keinmal”这一说法的产物,特丽莎则产于胃里的咕咕声。
    所谓基本情境,实际上是一种肉体的有限性,这种有限性总会使灵魂的飞翔嘎然而止,怵目惊心的昭明灵魂是不能不受肉体制约的尴尬性存在。特丽莎满怀爱情奔向托马斯的怀抱时,她的胃中就极不合时宜的响起了惊天动地的饥饿的咆哮,她差点哭出来,我们可以想象她有多么难受。实际上,她的一生就是这样难受的一生。她总是在对精神的渴求中感受到肉体的沉重。所以,昆德拉说,特丽莎产于其胃里的咕咕声。而所谓带激发性的词语,则是指能引起肉体投入某种行动的观念。实际上,正是有关灵魂与肉体的种种观念的交锋支配了托马斯的一生。一旦某种观念占据了绝对性的支配地位,这样的人必死无疑。托马斯正是如此,而我们要追问的是:肉体的有限性与语言观念之间是否毫无关系?答案是否定的,肉体离不开语言,正如特丽莎离不开托马斯,关键在于这二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我认为,应当是一种支配关系。语言观念支配肉体的有限性,或者说,艺术人物说到底,只是产生于语言观念的冲动或者说是虚构的冲动!特丽莎为什么在爱情的飞翔中因为肉体的咆哮而感到痛苦?实际上只是因为她内心深处有一种预设的价值观念:灵魂高于肉体。她一生的命运就是为捍卫这一观点而与托马斯温柔而又痛苦的厮杀的命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谓肉体的有限性实际上是语言观念为肉体设定的有限性,而不是生理意义上的有限性。卡列宁的命运则更是充分证明了语言规则甚至可以扭曲生命的生理特征。也就是说,生命是存活在语言之中的,除此,别无其他。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实际上只是产生于对这样几个词语的思考:生命,轻,重,灵,肉。事实上,昆德拉所有的小说都只是产生于某些对生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的词语的思考。比如,《无知》之于记忆,《慢》之于速度等等。昆德拉为什么这样构思并创造他的小说呢?这是因为,昆德拉深刻的认识到,人只是一种语言性的存在,或者说,生命的存在境域实际上是由语言构成的,正是语言的种种语法规则(观念)支配了人的生命活动。人的一切苦与乐、悲与欢……全都出于人对语言的顺承或抵触。所以,昆德拉力图通过自己的小说剥离种种语言规则的霸权以图为生命寻找或恢复人性化的语言规则,让人能真实的存在!这是可能的吗?也许可能,也许不可能。但我们必须对昆德拉的努力保持足够的珍重!
    当然,如此详细的分析昆德拉并非我的本意,对于一个伟大的作家而言,任何分析都是削足适履的无聊之举。我这样做,只是想证明,对于一个写作者而言,不能对语言拥有清醒的认识与深度的敏感,是不可原谅的!一切写作必须都是关乎生命的,既然如此,就是关乎语言的。甚至可以这样说,伟大的写作无不是对某些语词及其内涵语法规则或所指链赋予全新意义的过程。所谓存在的可能性就此意义而言,也就是某种新的语法规则的可能性。所以,我要说,一切写作源于对语言的敏感,及由此敏感而衍生的对语言进行分析拆解重组以重新赋予意义的冲动。因为这种对语言的敏感与冲动实际上是对生命状态的敏感,是力图改变生命状态即生命规则的冲动。改变不合理的生存状态,必然从改变不合理的语言观念开始,生命栖居诗意的大地,是指生命在语言的世界里澈切透明,所以,写作必须从存在论意义上理解语言,并从存在论意义上赋予语言以生命,使语言成为写作的起点与唯一目的,而不是手段与过程。
    因此,所谓写作,不是叙述事件,也不是塑造人物,而是给予某些词语以独立的生存论意义上的理解,从而为生命寻找某种新的可能性!
写作,从词语开始,方可抵达生存的境域!
    2、刘小枫在《沉重的肉身》中给伦理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伦理就是以某种价值观念为经脉的生命感觉。由于一切价值观念从根子上说无不是对灵与肉的安置,所以,从刘小枫出发,我的理解就是:伦理即是给生命寻找一个稳妥的境域。通俗一点说,就是给生命一个说法,为生命寻找一个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说,写作本质上是一种伦理行为。这种伦理行为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抵达存在之境,使生命得以诗意的开敞。然而,并非一切写作行为都能如此,恰恰相反,很少有写作行为成为一种开掘存在境域的伦理行为,倒是绝大多数的写作伦理会更深的导致对存在的重重遮蔽!之所以如此,实在乃人类自身的先在困境使然。既然写作是一种生命行为,如何在写作中处理灵魂、肉体及灵与肉二者之间的关系往往会决定这种生命伦理的合理与否。绝大多数时候,我们的写作伦理往往将灵魂置于绝对崇高的地位,不为肉体留下一点点存在的空间,结果总是会让灵魂在人民、国家、民族、信仰、革命、正义、真理、理想等等确定无疑其实质却又是极端虚幻空无的某个空间,高蹈飞扬,使生命丧失了存在的根基,变得轻飘飘的,难以承受。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宏大叙事,刘小枫称之为人民伦理叙事。人民伦理总会无视肉体的一切需求,让生命在某个崇高的目的中化为灰烬。从古以来,我们多的是这种宏大叙事,他以灵魂的名义消灭了肉体,最终也消灭了灵魂本身。孔子删定《诗经》为后世立下的写作伦理原则就是:诗无邪。所谓诗无邪,也就是说诗不可表达肉体的需求与焦灼,肉体被封锁在了黑箱之中,写作这种伦理行为如何还能为生命找到存在之境。所以,干瘪的灵魂只能在对皇权的歌咏之中寻求生存的理由了。自《诗经》以下,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散文无不基本上属于这种宏大叙事。当然,这个时候的人民伦理叙事还处于初级阶段,处于叙述逻各斯中心的不是人民而是能代表人民的君权神意,到了二十世纪,人民终于取代了君权神意,成为了实实在在的话语中心,但肉体的地位则一仍如旧,灵魂依旧在一个虚幻的空间飞翔,直至疲累而死。在盛极一时的红色经典“三红一创”与八个样板戏中,不独肉体死了,灵魂也同样死了,生命成为了空洞的符号。在此之后,人民伦理成为了不及物动词,世界一派喧嚣的荒凉!人民伦理在长达几千年的霸权之后终于在其不可一世的顶峰猝死于一场对生命长达十年之久的持续强暴(十年文革)。于是,肉体开始复活。复活的肉体对灵魂展开了疯狂的复仇(自90年代至今)。灵魂被放逐了,没有人知道她在黑夜里的某个角落如何哭泣。肉体在对时间的一体化过程中开始其了肆无忌惮的享乐。欲望的旗帜在写作伦理的殿堂猎猎飘扬。一时之间,所谓私人叙事成为了新的价值制高点,写作伦理在对所谓存在的体验中事实上只是肉感的体验中丧失了一切形而上的维度,世界只剩下肉体的买春卖春呻吟。这本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必然。灵魂是肉体的方向,没有了方向,肉体在毫无责任的享乐之中必然自我肢解,其结果,肉体只能分化为一堆堆充满淫欲的器官,怵目惊心的突现的是赤裸裸的物质主义存在。于是,所谓私人伦理叙事不再有任何私人空间的阀界,世界在器官的蠕动中抵达动物主义的大同。肉体如此温柔的消灭了自己,私人伦理叙事变成了空无。一如爱略特所言,世界就这样毁灭,不是砰的一声,而是嘘的一声。世界就这样毁灭了!
    既如此,难道说写作这种伦理行为根本就是一场徒劳,永远都无法打开真正存在的大门?不是这样的。我想,恰恰是站在人民伦理与器官伦理这两种叙事的废墟之上,在对二者的警醒之中真正合目的性的伦理叙事开始现身了!我将之命名为个体伦理叙事。个体伦理叙事得以成形,基于其对语言之于生命关系的敏感。个体伦理叙事者明白,肉体是整全性的肉体,肉体的限度恰恰是灵魂的家园。而灵魂从来只是肉体的灵魂,与一切宏大的价值无关。个体伦理叙事将灵魂与肉体紧紧捆绑在一起,打定主意在自己的伦理行为中始终保持肉身的理性清明与灵魂的感性活力。让肉身与灵魂在彼此互为枷锁的过程中共同获得解放。于是,在个体伦理叙事看来,从来就没有什么纯粹的宏大叙事,也从来就没有什么纯粹的私人叙事,如果的确有所谓私人叙事与宏大叙事,那么应然的叙事就只能是二者的水乳交融。于是,个体叙事伦理总是一种基于肉身的有限性痛楚,而面向世界的控诉与呼告,在如此感性的痛楚与理智的控诉与呼告之中,存在身上的粉饰得以被扫除,多种可能性开始敞开!
    显然,个体伦理叙事行为是从对支配生命行为的语言所指链的清理开始的。个体伦理叙事行为正视生命之于语言的有限性,绝不妄图营造所谓纯粹的私人话语,因为一切叙事行为只能运用公共话语体系,最终也必得面向公共话语平台,而且其终极目的,也是为了汇入公共话语平台,在与公共话语之中的各种权威意识形态的对抗与撞击之中生成新的生命伦理。所以,个体伦理叙事说到底就是在基于尊重个体生命的前提下,重释叙事符码,改变叙事规范,为生命寻找新的可能性的伦理行为空间!
3、这必得是一种艰苦卓绝的努力,无数的个体伦理叙事大师为广大的写作者成为真正的伦理写作者指明了方向,写在这个方向上最为显赫的词语是距离。距离不是一种空间感甚至也不能是时间感,勿宁说既是空间感又是时间感,更确切的说就是距离是一种存在的可能性姿态。个体写作者站在存在之门前,当舍斯托夫所说的双重视力訇然洞开,个体生命就处在了一种均衡的支点之上,这一支点使个体生命始终能保持对肉体与灵魂的双重距离,既不至于让个体生命沉沦于肉体的痛楚之中不能自拔进而坠入器官泥潭彻底虚无化,也不至于让个体生命汇入宏大词语的神圣宫殿,让灵魂找不到肉身的家园。应当说,我的这些说法有着强烈的神秘论倾向,语言对此无能为力,但当灵魂在肉身中睁开眼睛,当可感受到这种清明状态的实有存在。当然,仅仅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姿态是不够的,伦理是在写作行为中生成的,要将这种双重视力观照下的距离化为新的语言规则或说伦理规则,最为需要的是陌生化的写作,就这个意义而言,陌生化写作其实不是手段也不是策略,而是一种伦理行为或说是存在姿态。所以,陌生化写作首先是从肉体的痛楚出发去理解习见习用的词语,挑战日常伦理与宏大伦理中的语言表达方式,让词语与词语的伦理规则具有一种深刻的感性力度与理性亮度或说是生命情怀。
    以鲁迅先生的《秋夜》为例,他在这篇短小的散文诗开头写下的是这样一句话:
    在我的后花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毫无疑问,这是个体伦理叙事史上最为伟大的开头。这个开头明显的对应着这样一句话:我的后花园有两棵枣树。二者所指是相同的吗?不,前者意蕴之丰富岂是后者可以相比的。两颗枣树并置,是枣树的一体化,枣树消失在枣树之中如同水消失于水中,个体生命就在这样的一体化过程中消失尽净。而先生的叙述明显恢复了每棵枣树作为个体生命的无与伦比的尊严。这种尊严建基于其形体与灵魂的差别之上。更为深刻的是,先生的表达方式对惯常的叙事规则构成了尖锐的挑战,剥除了后者天下大同的伪饰,暴露出后者对生命的无情抹杀与践踏。而且,先生的表达方式本身又是一把利刃,于寒光凛冽中恢复了所谓习惯性的和谐生命的灵与肉的双重痛感。存在的多种可能性就在这样的痛感之中,如一朵白莲花在抽水马桶中缓缓升起!这是怎样伟大的个体伦理叙事啊!
     鲁迅先生的这种个体伦理叙事的奇异力量在于对我们深陷其中并甘之如饴的伦理规则的改写。在叙述学的意义上,就是对权威叙述规则的改写,这种改写毫无疑问是陌生化的,而生命正是在陌生化的过程中才得以有足够的双重视力洞悉灵魂与肉体的双重痛楚,从而使生命去寻求自身的合目的性的可能性。但这不是唯一的个体伦理行为方式,鲁迅先生作为伟大的个体伦理叙事大师还创造了许多的陌生化伦理叙事方式。比如重复,我写过一篇文章《重复与鲁迅》,大意就是指明重复作为一种表达方式在鲁迅那里所具有的存在论意义。也就是说,先生往往通过让某些关键词语与语法规则在一个极不合拍的环境中的反复出现,形成一种看与被看的关系,使生命成为一种示众性的存在,从而揭示生命的荒谬境遇,恢复生命灵与肉的双重痛楚,以使某种可能性成为可能!另外,还有一种陌生化表达方式也是先生常用的。我以《墓碣文》中的一段话为例略作分析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得救……
这样的表述其魔力无论怎么形容都不会过分,我们感兴趣的是:这种魔力是如何形成的?就语言的能指组合而言,这是一组反意能指的拼贴。但问题在于,这又绝不是一种简单的反意能指的强行组合,而是两种生命状态于反向之中的纠缠胶着滑动,在纠缠胶着之中,灵与肉的搏击,轻与重的挣扎,全都呈现出来。生命本身有限的感性美与理智美全部彰显无遗,生命在承受痛楚的过程中挥散出摄人心魄的力的美与美的力!
    还有一种我极为敬仰的陌生化个体伦理叙事行为,他是由伟大的拉美文学大师马尔克斯创造的。在他孤高横绝的《百年孤独》中,马尔克斯开篇即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段文字一度开创了中国当代文学的一个时代,何以至此呢?我想,就在于这段文字蕴含着一种全新的时空观念。生命是时空化的生命,没有时间与空间,就没有生命。所以,对时间与空间的叙事规范实际上正是对生命状态本身的规范。问题在于,我们生活在时空之中习以为常后,为那种惯常的时空规范所支配,使生命丧失了生命本身的感受,生命就不再是时空观的主宰而是异化为时空观的宾语,于茫无所知中沉沦乃至萎顿。马尔克斯发现了这一可怕的秘密,他通过对时空观的全新诠释,让生命本身重新拥有了新鲜的时间感与空间感,同时也就有了生命本身的质感。当所有的时间与空间都有了形体与重量,并如此不可分割的纠缠在一起,生命如何体会不到那种刻骨铭心的孤独的痛切与绝望呢?但痛切与绝望恰恰正是生命存在的依据,是存在开敞的支点,就此意义而言,马尔克斯恢复的是整个人类的生命尊严。
    当然,无论是鲁迅先生还是马尔克斯创造的个体伦理叙事规范,在叙事学的意义上都是很可以轻易模仿的,实际上也一直在为人所模仿着,但为什么在他们之后世界却少有如他们这样的个体伦理写作大师与个体伦理写作的伟大范本呢?这的确令人深思。我个人认为,任何个体伦理写作的叙事规范都只能是被创造与借鉴的,而不是被模仿的,因为陌生化的写作行为本身绝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叙事行为,而是一种生命行为。而真正个体化的生命行为必然是创造性的!也就是说,这种创作行为是通过语言开拓生存的可能性,但只有创作主体的生命情怀融入于这种叙事行为之中,才能真正形成不可思议的陌生化效果,昭示存在的可能性。所谓创造主体的生命情怀是指创作主体个体自身对肉体与灵魂有限性的苦楚,以及由此苦楚之泥培植的对生命的爱与怜,恨与厌,悲与苦,乐与愁。只有当这些个体生命的雄健而软弱的烙印深深渗入创作主体的个体写作伦理行为之中,个体写作伦理才可能是合目的性的,应然的,并可最终抵达存在境域。由此可见,一切个体伦理写作就本质而言只能是创造性的,不同的陌生化叙述方式只是那些真正的个体伦理写作者创造自身个体生命进而为一切个体生命寻求存在可能性的方式。所以,陌生化的叙述方式虽可借鉴却绝不可模仿,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陌生化表达方式,有多少生命就有多少种陌生化的表达。明白了这一点,反观中国作家这三十年里的写作伦理行为,他们明白了这一点吗?没有!他们其实根本上就没有自己的个体生命感受,他们也许永远都只能成为模仿的虫子,而不能成为创造的个体精灵。永远。
    且让肉体醒来,且让灵魂醒来,且感受灵与肉的搏杀……只有在创痕累累的生命深处,个体伦理叙事才会有所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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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在一粒沙子里
2008-12-11 21:27       【来自:小菜青虫的空间】
 
    城市如同一个深渊。我们陷下去,陷下去,然后便无力自拔。我们爱它的颜色。虽然它没有山花烂漫的曼妙,但那些花一样的女子,树一样巍然挺拔的男子,便是风景。记得动画版《三毛流浪记》里的插曲里,就有这样一句“黄包车拉着一朵花。”不知那会是谁家二八年华的女子,想想都让人心动。我们爱它的气味。虽然它里面混杂着气油味,化学药品的味道,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但我们仍然爱它。因为这里面也有面包房飘出的诱人滋味,咖啡的郁馥焦香,清甜的水果味,香水里优雅的女人香。更别提城市的那些美味佳肴了,单只让我想想,便觉得口水要出来。
    但就是这样的美丽地方,也有不足之处。让我失落的是,它让我觉得自己像沙子,只是一粒,时时刻刻都有这样的感觉。自毕业至今,我轮翻也换了几个城市,每个城市都给我如此的印象,并且均带着伤感的情绪。走熟悉的几条街巷,你熟识的几家面包店咖啡屋,你常去,它们便识你,但离开了它们,你便茫然无知,在另外的街巷面前,在另外的咖啡店里,你仍只是陌生人。那一刻,你会觉得这个城市的无情,它在离弃你。那是一种孤儿的感觉,遭人背叛的绝望。这个时候,你便会觉得自己像只小沙子,或者是住在一粒小沙子里的什么东西。城市是一个深渊。
    我一直期望着一种美丽的邂逅。是你熟悉的人,或者很久之前的旧识,没有约定,没有联络,但忽有一日,你们重逢了,在一城市的角落。我觉得这是一个很让人动心的时刻。那个时候,除了惊喜,还会有什么呢?这是一种缘分,一定要拉上对方去喝上一杯。这比你在人潮里认识一个陌生人的机率更低,但是更有意义。在城市里,我们认识陌生人的机会很多,但也非常容易忘记。每月一次,我都会彻底清理一次手袋,那从中跌落的卡片上的名字,常常让我对不上面孔,有时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在路上捡到的。还有偶尔突然而来的电话,也总是让你经历一大阵的莫名其妙,甚至苦思冥想后,还是不清楚对方是谁。所以,现在认识陌生人不讲缘分,除非你们后来深交了,成了朋友,知音,甚至恋人。不然,沙子与沙子之间不谈缘分。
    沙子也有悲伤失落的时候,但因其是沙子,因其微小到不足道也,所以再大的悲伤,到另一处沙子那里,便什么都不是。除非另外的沙子们,愿意感同身受。晚上看社区新闻或者今日一线,就是那些把镜头对准一部份沙子的节目,总是有很多感慨。这里又车祸了,那里有畸形了,这个又离婚了,那个又被骗了。真真的大千世界,沙子们自己构建起来的世界。但这个世界,又不同于沙漠,因为它光怪陆离。每天路过花街时,也总看到花店的人员正在装饰一辆花车,有时候甚至几辆。几乎每天都有,看来,今日是此一粒沙子的受难日,而于彼一粒沙子,却是世上最幸福的时光。沙子与沙子,真真的大不同。
     但,即使我只是一粒沙子,长在城市的一个角落里,我仍然要喜悦。仍然要每天坚持,认真努力的活着。活出我的本色。那些对别人无益,但对我特别重要的喜怒哀乐,我都会珍惜。我的小小的梦想,我仍会每天坚持去实现,脚步踏在土地上,心里也踏实安稳,不为别的,仅仅因为我是一粒沙子,或者仅仅因为我住在一粒沙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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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论福州美女与闽南美女
2008-12-02 16:23             【来自:孙绍振的空间】
 
    一位外地女士写了篇文章,说福州女人又土、又懒、又冷、又好奴役丈夫。
    还说不准普通话,把“福州”说成“胡诌”。
    作为城市的“名片”的福州女士是“太没层次”了这使我深深感到诧异……
    从外地初来福州的女人有两只眼睛,一只用来审视自己已经拥有了的丈夫,一只用来挑剔可能吸引丈夫的福州女人。福州女性在外地男人眼中是水灵的,可是在外地女人眼中却是成了精的。解放前上海人问起女土的长相,不好直说时,用一个外交术语:“那只“照会”如何?而今,福州女性的长相成了旅游者眼中福州“名片”。
    福州的“名片”,或者“照会”,并不是只有一种,而是多种多样。大体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是清秀的,似乎是把闽江的水色都集中在眼神中,吹弹得破的白净皮肤衬得唇边的汗毛都显得有点黑了,不管是樱桃小口还是南方常见的厚唇,都注定她们的风貌几乎和苏州、上海、杭州的女性差不了多少。
    研究过一点福州历史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三国时代东吴来的移民的后代,说不定有韶蝉、二乔的遗传基因;温文尔雅,娴静与端庄,显示着古典美的传承。其最好证明就是,20世纪福州出过美女、才女林徽因,曾经和浪漫才子徐志摩搞过一场震撼了半个世纪以上的轰轰烈烈的恋爱。福州方言把少女叫做“姿娘”,此言不虚,其美学趣味比之北方人把年青的女性叫做“妞儿”要高雅多了。
    另外一种脸型,据考证是属于马来人种。面色黝黑,眉楞突出,眼窝深陷,皮肤紧紧绷在脸上,一寸也不浪费。天生丽质当然算不上,但用当代新的美学原则来衡量,却拥有省级,至少是地区级模特儿的身材,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肥肉,永远不会为减肥而费心。说起话来都有关牧村的深沉和田震的磁性,这种阴的“酷”,不但具有当代性,而且不缺乏国际性。
    福州女性说起话来,把福州叫做:“胡诌”,有一种特殊的古典风味。孔夫子说话的时候,汉人讲话并没有今天的唇齿音磨擦音:f,在汉语韵学史上,这叫做“古无轻唇音”,哪怕是半老徐娘说话都接近当年刘备的太大孙夫人的古汉语韵味,绝对有吴依软语的意境。福州人为什么把走路叫做“行”路,吃饭叫做“食”饭?晒太阳,叫做“曝日头”,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的外地人不是太没有文化修养,就是太马大哈了。
    美女天生是要被异性欣赏,同时又注定了要被同性挑剔的。福州女人越是美丽,越是被外地,尤其是厦门女士看不顺眼。东北女性和她们比人高马大的身材,四川女娃子和她们比眉眼端正,湘妹子和她们比曲折柔媚的语调——有一条定律似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女人美丽与她被挑剔的程度成正比。
    福州女性越是被外地同性挑剔得凶,就越是证明她的美丽。
    能公平地欣赏另一个女人的美的女性,就不是真正的女性。宋祖英是绝色的,电视机前男士即使在太大面前也敢由衷地赞美,太太们口头上不得不敷衍一下,在内心有哪一个是没有一点保留呢?毕竟小宋的眼睛比之小燕子的要小得多了;要挑毛病还不容易吗?
    把福州女性说得一无是处,说她们“冷”、“精”、“懒”,“没层次”这话太不公平。世界上的事,不公平是很容易的,要公平是很困难的。天上星多月不明,地上人多心不平。
人心不平,有如哈哈镜,不管什么事实都会受到歪曲。
    为什么觉得福州女性“冷”呢?马来脸型的女性目光带着古闽粤族的强悍和精明,混合着猴和鹰的机敏,是超越古典美的。这种目光无声地宣告,女儿城的垣墙和三坊七巷的风火墙一样高筑,固若金汤,想占便宜的(上海话:“吃豆腐”)的外地花花公子,识相些,不要轻举妄动,伊索寓言中的狐狸说,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得不到福州女郎的青睐,背脊上才有“冷”嗖嗖的感觉。
    其实,福州女性只是对于那些轻浮的目光十分冷淡,这在金庸的小说中,叫做“冷艳”。这种冷美人一旦找到她们心仪的梦中偶象,冷艳的神色就变成了不设防的招袜。
    记得六十年代,鄙人年轻的时候,在泉州华侨大学当助教。当年的同事一个个唇红齿白,清一色都是重点大学的高材生,虽然自己觉得多情而且纯情,可是就是得不到闽南女郎的青睐。闽南女郎纵有一千条好处,如贤慧,如泼辣,如能干,如普通话讲得不三不四,却能大冷的冬天,光脚上拖香港寄来的人字塑料拖鞋。在那经商就是犯罪的极左时期,她们公然摆个摊子什么都敢买。据说,朱德到石狮看了以后,感叹说:除了人肉什么都有。在这种风气熏陶下,年青女郎哪能把外来的书生当作终生依靠的对象?改革开放以后,普通话说不好,外语一窍不通,居然把生意做到匈牙利,做到罗马尼亚去。胸怀着这种传统的姑娘,找对象,根本不怕当时在其它地区犯忌的“海外关系”,未见面就单刀直人:是不是华侨?有没有侨汇?当然,一旦被她选中,她就把你看得比她的生命还重要。闽南男人的大男子主义可能仅次于客家人,也只有闽南妇女能够消受,闽南妇女的克尽妇道和福州妇女相比,绝对有过之而不及。什么家务都不让老公做,我的朋友颜纯钩有一次在门口洗一件汗衫,他的闽南太太非常紧张地把他叫回来,伯让邻居看到,自己难为情,人家也会笑话她懒惰。
      这样的老婆多么精彩,可惜的是,你就是过不了她最起码的及格线,进不了她的门槛。
外地来的小伙子当然没有海外关系。中文系惟一的青年讲师,好容易和一个南安的小学女教师拉上了关系。折腾了许多时日,一百张一版的八分邮票,花了好几版,还是突然获得对方一纸通知——到此为止。晋江的一个女售货员把我们上海华东纺织工学院的毕业生的爱情之火点燃之后,远距离地欣赏了几个月就烦了,接着又把就在隔壁的武汉大学的研究生折腾得要死要活,在甩袖于脱身之前,还让人家买了一件毛衣,也许是三个月青春损失的补偿吧。
    同样是这帮小伙子,文革期间大串连,一到福州,省物资厅的女土们马上就喧腾起来。当天晚上,该厅第一号时髦女郎,梳装打扮,送上门来,自我介绍,年龄、籍贯、出身、学历、独女、无负担、最后是:未婚……。虽然市面上流行的对象排行榜,用福州话说起来是押韵的:一宰猪(可以吃到比较多的猪肉)、二嘟嘟(汽车司机——可以从外地带来平价的食物)、三支书(掌握一点购买自行车票之类的特权),但是她最瞧不起等等。
     等到福建师大把小伙子们调到福州,附近最水灵的妙龄女郎闻风,就排着队来轰抢新郎。得手者喜不自胜,以当时很有点奢华的自行车作为陪嫁。三坊七巷那高高的风火围墙,号称风吹不进,火烧不透,小伙子一抖重点大学文凭,就通行无阻,走过一进天井,就增加了一分老九的豪气。而在仓山那五口通商时代使领馆区,第一代传教士翻译的西洋式客厅,点上了白蜡烛,欢迎候补女婿。不久那荷兰式壁炉上放上了特地寄到阿姆斯特丹去扩印照的彩色结婚照。西式老房子往昔多少扰荣的传说,都不如新郎略带上海口音惹人眼红。
    消息不够灵通的女士遗憾了,拥有重点大学文凭的小伙子已宣告脱销。
    别忘记,这是七十年代,正是“读书无用论”席卷五湖四海的时候。福州女郎和闽南女郎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她们把文化水平当作最高准则,正因为此,她们才有马来猴一样的深邃的目光,穿透时间邃道,像王宝钏一样,洞察了当代薛平贵的未来。当时最为流行的是惟成分论,而她们实行的却是惟文化论。等到泉州女士们感到后悔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年后了。 
    当然,做福州女土的男朋友容易,做福州女婿困难。
    福州是个出京官的地方,从来紫坊、光禄坊、衣锦坊里走出来的都是世家大族的后裔。但是,毕竟满清和民国的显赫的记忆已经和斑谰驳蚀墙壁一样暗淡了。大家闺秀变成了小家碧玉。家道中落,光靠男性的力量不足以撑持门面,女性的才干就自然而然地磨练了出来。久而久之,在主持家政方面,才干和责任心同步增长。在当家理财方面,女性在精神的坚韧和办事的干练上超越男性,成了一种普遍现象,这在《红楼梦》叫做“化鸡司晨”,也就是母鸡代替公鸡报告天明的意思。曹雪芹此等说法免不了有一点大男子沙文主义的烙印,但是福州的公鸡们,在出门打拼之前,落得个清净,也就渐渐失去了在家长的绝对权威的地位。
    如此沉重的历史任务,逼得榕城女士精神上超越常规地壮丽起来,也许可以使探春和王熙风式的家政改革家相形见拙。当然,这不是说,福州的男人就都蜕化为贾琏式的浪荡公子和孙绍祖式的中山狼。失去家庭内部权威的男性不管在社会上多么神气活现,一回到家里,除了承担起给老婆打下手的角色,别无选择。
    福州女婿在这方面显得特别可怜。结婚前要给丈母娘打工,洗衣裳,擦地板,结婚后要负责为小姨子装修新房。小叔子谈恋爱到了一定火候,得赶紧把全部存折举过头顶虔诚地奉上;等到小外甥长大,要上动物园,得让他骑在脖子上,尿淋到脖子里还要笑容满面。太太家里,有事没事,大事小事,红白喜事,事事都得一马当先。北方人说,长嫂为母,福州人则是;长姊为尊。有刁钻的家伙补充说:榕城人家,长婿为孙。
     当女婿就是当孙子,肩膀上扛着深沉的历史文化传统。
     大姐就是家长,承担起照顾弟妹的一切义务,代行母亲的一切职责。
     有一个故事说是,一家人家父母早故,14岁的大姐背着六岁的弟弟上学,自己却成了文盲。弟弟在路上闹着要小便,姐姐伯不雅观,就用手挡着那细细的水流,回家洗手,那掌心里,只留下了温暖,闻一闻,一点味道也没有留下。
    在那插队落户的浩劫时期,有多少榕城女郎为了成全兄弟的终身大事,而牺牲了自己生生死死的爱情,抱恨终生,可如今独身的大姐抱着兄弟的孩子还是满面春风。在困难时期,有多少女士把苹果削给丈夫,把皮留给自己c就是眼下,下岗女工家中,如果只有一只螃蟹,最好的红膏是给丈夫的,剩下的是儿子的,自己把看着他们吃得津津有味当成乐趣。
     不管如今女权主义的提供了多少和男性辩论的理论,但是在她们心中,总是给男性保留着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福州人家女儿比儿子更孝敬父母,挑你当女婿,就是看中你能忠于职守。
    如此说来,做福州女婿都是窝囊废、妻管产、怕老婆吗?非也。
    太太也并没有闲着,忙得比你还凶,早上起得比你早,晚上睡得比你迟。给你买袜子,为了几毛钱的差价,不辞劳苦多跑了几家商店,明明是乘出租车也花不了几个钱,偏偏说乘公共汽车更能体验平民生涯;何况钱又不是抢来的。
    网上有个贴子,告诫福州男人:“老婆洗澡时,要量好水温。老婆睡觉时,要炎夏扇风。老婆不在时,要守身如玉。”得出的结论是:“欲娶福州女,先学当仆人。”话说得如此耸人听闻,其实,张敞画眉,全心全意为老婆服务,正是伉俪情笃,爱情高度成熟的表现;时时刻刻有当仆人的冲动,正是爱情炽热的明证。如果太太不让你画眉,你也没有兴致给太大量水温,太太不在,你就心猿意马,说明爱情已经被婚姻埋葬。相反,结婚多年,仍然有永不生锈的服务的热情,正说明榕城女士的情感和容貌都经得起时间考验。入到中年,和太大在一起,仍然诚惶诚恐,有古代大臣“伴君如伴虎”的紧张,正说明经过榕城女郎的感情洗礼,熏陶,福州女婿在精神上已经升华。
    这样的女性不是一般的女性,而是女神。
    有多少令人尊敬的福州男人就有多少品格高尚的女人。谁能否认举世公认的一条定律: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作出牺牲的女人。依此类推,有多少把“怕老婆”当荣誉勋章的男人,就有多少永褒爱情青春的女神站在他背后。
    福州女人,五花八门。不可否认,有丑八怪,烂眼皮、有成天打麻将的,舌头长得很长,专门搬弄是非的,有水性杨花,谋杀亲夫的,有以色事人,傍大款的,有贪污盗窃的,有搞假冒伪劣的,只要到女监里去调查一下,就可得到一个大致的概念。但是所有这一切女人虽然都是福州藉,但是并不是标准的福州女性,因为这些女人,都不是正常的榕城女神,而是被打出生活常规的女人。要公平评价福州女人,得有三个条件:第一,不要问女人;第二,要问男人,尤其是外地男人;第三,要和闽南女性比: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最有发言权。因为第一,我是外地男性,而且在厦门泉州居住过,有过十年的历史比较眼光:第二,我是福州女婿。第三,我是专门研究美学的。
    当然,我也不是十全十美,不可否认的是,我是个不称职的福州女婿。因为我至今仍然只是在理论上承认全心全意为老婆服务的崇高。我也认识到,福州女婿身上沉重的责任是伟大的,但是我却有一种决不动摇的信条:当甩手掌柜,更有精神的自出。
    一位福州女郎熏陶了我二十多年,每天都在批评,我虚心接受,坚决不改,至今在行动上没有任何效果。她不但不恼火,相反倒是越来越多情地欣赏我的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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